法院讯(刘怡梅)虚假诉讼常发于民间借贷、追索劳动报酬等领域,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审理中认定虚假诉讼的情形较少,事后纠查较多。2018年,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与家人串通虚构事实,意图与患有智力障碍的妻子离婚的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进行了罚款。2020年,对一批虚构农民工工资凭证进行起诉的虚假诉讼案件,南溪法院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虚假诉讼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是对社会诚信体系的侵蚀。南溪法院拓展监督范围,创新监督方式,积极开展专项整治,重拳出击严防虚假诉讼活动。
一是加强排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立案前要求当事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扼制虚假诉讼在前端萌芽。审理中要求承办法官压实办案责任,增强风险意识和敏感度,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和庭审细节的究问。结案后由审管部门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查,对问题瑕疵定期通报。执行环节再次清查敏感案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形成立、审、执合力打击虚假诉讼的格局。
二是加强审判监督手段以案促改。对涉及虚假诉讼的生效案件,依法主动启用审判监督程序自查自纠。针对群体性虚假诉讼再审案件,创新运用联号立案、集中审理的模式,节省司法资源,淬炼监督能力。配合用好四类案件甄别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院、庭长监督职责,要求承办人及时反馈监管指令。
三是加强三方协作形成监督合力。畅通抗诉及检察建议案件移送渠道,适时与检察院沟通,探讨研究虚假诉讼的界定和司法裁判尺度。对于虚假诉讼易发领域的集团案件,邀请检察机关进行诉讼监督。商请公安机关协助配合调查,建立健全与刑事侦查程序的衔接机制。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办工作,三方联动打造合力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倡导诚信诉讼。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及时推送典型案例信息,公布对涉虚假诉讼当事人的惩处情况,形成隐性威慑,提升法律威严。采用在诉服大厅设立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为社会塑造尊法守法、打击虚假诉讼的正确风向。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