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买布甫沙)为有效应对案件增长过快压力,彻底化解旧存积案,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根据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文件要求,再次对本院旧存积案进行一一摸排,同时做详细台账、消案方案及计划,并通过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冻结银行账户及司法救助金等方式有效执结了一批积压案。
通过向被执行人手机设置“失信彩铃”,顺利执结了4起积压案件, “失信彩铃”有效地压缩了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其行为不仅曝光在社会的监督之下,更让其在亲朋好友面前颜面尽失,倒逼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收到了良好效果。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塔县法院通过司法救助一批涉民生案件,争取为10名农民工办理申请司法救助,救助金金额达2万余元,切实让司法救助制度真正发挥了“雪中送炭”的温暖效应。

2016年12月,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当事人龙某、王某、刘某等40人诉欧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判决被告欧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40名原告劳动报酬10万余元,一审判决生效后,原告纷纷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但因被执行人欧某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龙某打电话给县人民法院,在电话中,龙某情绪激动,称其劳动报酬为农民工工资,法院没有执行到一分钱;龙某再次要求执行其案件,但经县人民法院多方调查,被执行人仍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也陷入了僵局。
根据案件情况,执行局局长带领执行干警经过多方面打听,证实了这批原告都是农民工,生活十分困难,并向院党组积极汇报此情况,最终获得了司法救助资金。
考虑到今年疫情的影响以及农民工工资的特殊性,执行法官随即向院领导做了汇报,审查后认为可通过司法救助的途径给予申请执行人帮助。随后,承办人员积极联系申请执行人,通过电话告知并指导农民工申请司法救助,帮助其收集整理所需材料。在短短的两天内分批次地为10名农民工办理了申请司法救助的手续。
司法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近年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切实践行司法为民,最大程度地发挥司法救助的人文关怀作用,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执行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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