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刘晓睿)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时有发生。黎平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推进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详见备注)”的落实工作,推动窨井盖安全问题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近日,黎平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就窨井盖安全问题开展了走访调查,经走访排查发现县总工会前门、双井街、印象广场的人行道上多处窨井盖存在损坏问题,部分窨井盖塌陷,无法辩认原有用途,易引发安全事故,危及公共安全。

▲图为破损的井盖

▲图为破损的井盖

▲图为破损的井盖
针对上述问题,黎平检察院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责任部门对破损的窨井盖及时维修,并形成常态化巡察机制,发现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安全生产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窨井盖是城市中不起眼的小存在,却也是城市中不可缺少的大民生,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黎平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做好社会公共利益的捍卫者、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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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高检盯住“脚底下”的安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制定《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并在梳理办案中发现的窨井施工、管理、养护等方面问题的基础上,于同年4月28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委。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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