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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港南区检察院对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检察讯(石玉芳 冯金燕)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潘某甲、潘某乙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提起公诉。这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以来,该院起诉的首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7年开始,被告人潘某甲、潘某乙与杨某某(另案处理)拉拢了近十名人员加入“兄弟会”QQ群,成立了一个帮派,该帮派宗旨是有难同当、有事一起扛,目的是要靠打架打出名堂,满足其成员摆威风、受人崇拜的心理。2017年以来,两人组织人员在港南区某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港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潘某甲、潘某乙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提起公诉。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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