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李欣茗)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兵、杨某远、杨某明、杨某四人。
2020年3月14日晚上,杨某兵与杨某远、杨某明等同村人一起,在港南区八塘镇某村杨某健家中聚众赌博。期间,同村的杨某某带来的朋友覃某相等四人加入赌局。众人一直赌到第二天凌晨,杨某兵眼见着对方一直赢钱,而自己的钱都输光了,便怀疑对方出老千,于是就称扑克牌有问题,要叫人过来验牌。屋主杨某健见状,立即把房门关上,不给对方走。
杨某兵这一方有人出门后,在房子后面的窗户外边找到一台手机,立即拿进屋来说是覃某相等人出老千的工具。杨某兵就在屋里搜寻看还有没有其它的工具,然后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一副无线耳机。有人就拿了一把斧头过来,杨某兵等人一起大声斥骂覃某相等人,并威胁对方把刚才赢他们的钱还回来,再另赔偿20万元,不然就打断他们的手脚。
覃某相等人出于害怕,就给杨某明手机转账了6.3万元,并把身上的2.9万元现金也拿了出来。由于实在拿不出钱了,杨某兵等人就称拿不出钱来就把覃某相的车扣押在这里,等他们凑够剩下的13.7万元再把车拿回去,还逼覃某相等人写了字据并签字盖手印之后才放人。
3月16日,覃某相等人实在凑不出13.7万元,就回到村子里想找杨某兵等人协商先把车要回来。结果杨某兵等人坚持要钱,覃某相等人只能选择报警,杨某兵见状很是生气,也报了警。
经审查:2020年3月15日,杨某兵伙同杨某明、杨某远、杨某等人在与覃某相等人赌博时,称对方出老千,并以此为由胁迫覃某相等人退还赌博赢得的2.94万元,另外还要赔偿20万元,为了让覃某相等人还钱,逼迫他们写字据和签字画押,并扣押了覃某相的小轿车一部。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兵、杨某远、杨某明、杨某,以胁迫手段劫取明显超过赌输部分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涉嫌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兵、杨某远、杨某明、杨某。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