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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洪县检察院回访未成年服刑人员

发布时间:2017-12-12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李琦)“没想到检察官们还会来看我们,真的很开心!”日前,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警来到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回访帮教活动,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中4名涉罪未成年人向帮教人员汇报。此次回访帮教活动特别邀请了一名心理咨询师同行,将心理疏导工作延续进少管所。

  此次共有4名涉罪未成年人接受了回访帮教,今年16周岁的朱某某是本次回访对象之一。2015年2月,朱某某因为朋友与他人发生口角心生不满,出于哥们义气遂与朋友一起手持菜刀、匕首等对对方实行殴打,致对方全身多处受伤。朱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通过前期的社会调查报告、心理疏导报告了解到,朱某某年幼时父母离异,之后跟着母亲生活,由于母亲疏于教导,最终因为哥们义气走上了犯罪道路。但朱某某本质上并不坏,在身边邻居及亲友看来却是个老实本分的孩子。检察干警出于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宗旨,预防其重新犯罪,申请对朱某某等人进行回访。

  在回访中,管教所工作人员向检察干警及心理咨询师详细介绍了涉罪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居住、生活、劳动、学习等情况。随后,检察官以及心理咨询师分别与涉罪未成年人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服刑未成年人的改造情况,鼓励未成年人认真思过、积极改造,随行心理咨询师对部分未成年人进行了专业的心理咨询。虽然活动只有短短几个小时,但服刑未成年人均表示一定积极改造、早获新生,对检察干警们的到来表示由衷的感谢。

  “ 心理疏导这种帮教方式很有意义,及时进行心理干预,能够更好地对未成年在押人员进行教育、挽救和感化。”管教所的负责人对这次帮教回访给与了充分的肯定。

  近年来,泗洪县检察院协同公安局、社会公益组织始终将心理疏导作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改造的重要方式。通过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测评,了解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同时针对其心理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教育工作,促使未成年人转入正途,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院已经委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在心理疏导室对在押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30余人次,在管教所开展心理疏导5人次。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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