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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能终结诉讼吗?

发布时间:2017-07-20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陈某与李某二人结婚后,因李某出轨。陈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李某不幸车祸身亡。为此法院裁定终结诉讼。陈某认为法院裁定终结诉讼没有依据。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能终结诉讼吗?

  终结诉讼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本案诉讼程序无法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法院依法结束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李某的情况就属于该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终结诉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作者:尹业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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